课程编号共7位,一律根据以下格式编写:
| 课程序号 | 序号内容 | 具体说明 | 
| 第1、2位 | 开课学院号 | 根据学校统一的学院编号,如经济学院为01,计算机学院为21(其中研究生院为00,非学院的其他部门为99) | 
| 第3位 | 课程类别号 | 1为学术学位博士课程, 2为学术学位硕士课程, 4为专业学位博士课程和专业学位硕士课程。 (全校性公选课中适合硕士生和博士生共选的编号为0,仅限于全校公选,学院编号时不用) | 
| 第4位 | 课程性质号 | 0为公共学位课, 9为公共选修课, 1、2为专业学位课(1是本专业范围、2是学院平台课) 3、4为专业选修课(3是指学科专业范围、4是学院平台课) (说明:若一门课程在某专业为学位课,另一专业为选修课,应作为专业学位课给予编号) | 
| 第5、6、7位 | 课程序列号 | 请按001-999的顺序编写,不要跳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