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导师: 按照《关于简化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资助部分发放方式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开始,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发放时间调整为每年的5月份(发春夏学期或上半年),11月份(发秋冬学期或下半年)。现将2015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经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1、发放时间为:2015年5月1日-30日(柜台处理时间为5月8日之后)。 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 高级财务查询,①“酬金录入”选择办理校区;②录入“酬金发放单据”,摘要务必填写为:研究生导师岗位助学金;③打印生成表格; 注:建议用IE浏览器,因浏览器原因,如显示发放类型为“现金”,无须更改,计财处也会按发学生中行卡的方式操作,采用默认选项即可。 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预约单”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③选择“一般报销业务”;④选择“研究生三助金”“博士生三助金”;⑤选择内部结算的方式(无须输入学生的卡号等信息),完成,点击下一步,⑥生成并打印“报销预约单”;⑦完成审批程序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 注:递交财务报账大厅的为签字盖章后的:一张酬金发放单,一张预约报销单。 3、注意事项: (1)本次单人发放总量不得超过7800元(1300元/月*6个月)。 (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导师岗助”,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3)研究生岗助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生。 (4)15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自3月起按博士生标准发放。 (5)15年春季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标准自3月起按中期考核后标准发放。 (6)因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导师部分岗助漏发,少发,需要补发的经费,请予以补发。 (7)正常学制年限内且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其岗助导师部分发放截止6月份。 (8)其他时间不再发放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一年四次的助研仍按原方式和标准操作。 (9)2014级,2015级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由导师直接发放,不经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级之前导师发放数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到2014年12月,之后数据无效。最终发放数据以财务平台查询到的数据为准。 研究生管理处、计财处2015年4月30日附: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导师资助部分标准 单位:元/生·学年 资助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前导师出资 博士生中期考核通过后导师出资 硕士生 导师出资 Ⅰ类 2400 3600 600 Ⅱ类 6000 9600 1200 Ⅲ类 9600 15600 2400 注:Ⅰ类: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Ⅱ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农学、医学;Ⅲ类:工学。
各位研究生,相关本科生、进修生: 根据“2014-2015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日程安排”,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补(退)选阶段将于5月4日上午9:00至5月20日上午11:00进行。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补(退)选期间可以补(退)选夏季学期课程(不含春夏连上课程)。所有课程无需经过选课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 由于部分课程容量有限需要候补,对已提交候选意向的课程学生可先去上课,以保证课程修读的完整性。 补(退)课由学生直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各学院研究生科及研究生培养处不直接办理补(退)课手续。 5月20日下午5:00后,请务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本人夏季学期的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2015.4.22
有关研究生、进修生: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机考)将于2015年4月24日—25日在紫金港校区东六—326至333教室分批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于考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确认考场号、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照网上预约考试时间持研究生证(或校园卡)与身份证(双证齐全)参加考试(进修生须同时持进修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研究生培养处2015.4.20
转发关于东北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招生简章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已定(时间地点详见附件),本次面试安排以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日常教学班为单位,教学班内的具体面试顺序及时间由任课教师统一安排;请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选课成功的研究生遵从任课教师的安排,按时参加面试。面试规则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有关规定》(浙大研院〔2010〕5号)。 附件:2014—2015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考试(面试)安排一览表 研究生培养处2015年4月16日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动员会4月13日下午在玉泉校区教十一241会议室召开。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培养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周天华处长首先就专项评估的基本情况、评估范围、评估组织、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处理等内容作了简单介绍,指出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学科建设处副处长蒋笑莉随后介绍了学校对于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的工作安排,以及成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小组的准备工作。学科建设处陈智峰老师就总结报告的撰写以及评估时间安排做了详细说明。培养处赵张耀老师就专项评估与合格评估的差异性、工程博士专项评估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评估要素等问题作了补充说明。工程博士各培养院系的负责人围绕专项评估工作的各个方面表达了各自观点和诉求。会议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副处长蒋笑莉主持。 与会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等上级部门发布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等系列文件以及《2014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并确定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及分工。
自设置农业(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为推广和交流各单位改革成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向各培养单位征集从2010年至2015年关于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探索成果。 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项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选编成册,公开出版,在更大范围内予以介绍与交流,希望这些成果对交流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阔视野、活跃思路起到有益作用。现将我校有关征集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征集范围 本次成果征集范围包括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中,在转变教育理念、改革招生制度、完善培养方案、改进课程教学、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创新专业学位实践教育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既可以是学校、学院层面,也可以是导师层面,既可以是综合改革,也可以是专项改革。二、成果报送要求1、成果应经过至少2年以上教育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2、成果应立足于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在创新专业学位研究培养教育方面获得突破与创新,具有实用性、创新性、导向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3、推荐成果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改革成果优先。成果推荐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成果推荐名额不限,各学院(系)可择优推荐。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系)按照教指委制定的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在2015年4月27日前,请将下述论文材料电子稿(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gyh@zju.edu.cn:1、成果材料要求:成果材料以论文的形式报送,格式要求请详见附件2。2、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3、成果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 申报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后,推荐给教指委评审。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关于征集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0年~2015年)改革与探索成果的通知.doc 2、 附件2:论文格式要求(讨论稿).doc 3、 附件3:2010年-2015年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成果推荐汇总表.doc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已经延期或未来一年内将进入延期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延期或即将延期博士生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不接受6个月以内的延期资助申请。 请各学院(系)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各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及有关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46室),在紫金港的院系纸质申报材料可以通过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30号研究生院窗口转交玉泉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yilongtao@zju.edu.cn。 联系人:衣龙涛,电话:87951452。 九游真人网站 2015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doc 2、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教授推荐表.doc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5月4―6日、9-10日期间进行(9日为周六,安排周四的课程考试;10日为周日,安排周五的课程考试),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教八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4月7日---4月10日前来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考试安排表;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5年4月13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hongjiang@zju.edu.cn。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附件下载 1、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2、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通知如下:一、报名办法 (一) 报名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注: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报名步骤 1.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无法修改,邮箱要为常用邮箱(密码等用邮箱找回)。 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必须按照操作指南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否则有可能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8月30日。报名额满即止。人数少于20人不开班,将在网上通知。 2.2015年浙江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专业目录为: 学科门类 学科名称 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 学科代码 专业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院系联系人 院系联系人电话 备注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否 20204 金融学 01 经济学院 王美珍 87952270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否 20206 国际贸易学 01 经济学院 王美珍 87952270 法学 法学 否 30105 民商法学 02 光华法学院 丁李坚 88273002 法学 法学 否 30107 经济法学 02 光华法学院 丁李坚 88273002 法学 法学 否 30104 刑法学 02 光华法学院 丁李坚 88273002 历史学 考古学 是 04 人文学院 郭怡 88273384 方向:考古与博物馆学 哲学 哲学 否 0101Z1 休闲学 04 人文学院 陈燕 88273948 链接,方向:瑜伽休闲 医学 护理学 是 18 医学院 王亦夫 88208118 说明见附件,增加宁波点 医学 口腔医学 否 口腔基础医学或口腔临床医学 18 医学院 王亦夫 88208118 医学 临床医学 否 自选:内科学,外科学…… 18 医学院 王亦夫 88208118 必须自己选择一个二级学科方向,增加慈溪人民医院 医学 药学 是 19 药学院 黄佩芳 88208418 说明见附件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是 20 管理学院 丁国杰 88273071 管理学 工商管理 否 120101 会计学 20 管理学院 丁国杰 88273071 管理学 工商管理 否 120102 企业管理 20 管理学院 丁国杰 88273071 管理学 公共管理 否 120401 行政管理 22 公管学院 徐路 56133380 说明见附件 管理学 公共管理 否 120404 社会保障 22 公管学院 徐路 56133380 说明见附件 管理学 公共管理 否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22 公管学院 徐路 56133380 说明见附件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否 20207 劳动经济学 22 公管学院 徐路 56133380 说明见附件 法学 社会学 否 30302 人口学 22 公管学院 张天天 15268552408 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艺术学 戏剧与影视学 否 130300 广播电视 23 传媒学院 刘文奕 15336541090 说明见附件 文学 新闻与传播 否 50301 新闻学 23 传媒学院 孙连 88273646 说明见附件 文学 新闻与传播 否 50302 传播学 23 传媒学院 孙连 88273646 说明见附件 理学 数学 否 71400 统计学 34 数学学院 俞忠伟 13018901328 理学 化学 是 37 化学系 许小洲 18072713676 理学 地理学 否 70502 人文地理学 38 地科学院 朱建丽 87951336 理学 大气科学 否 70601 气象学 38 地科学院 朱建丽 87951336 教育学 心理学 否 40203 应用心理学 39 心理系 徐海玲 88273390 注:1.不在目录中的其他专业目前不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报名系统中填写: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浙江省,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最后务必在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学位申请,才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后,所在院系或报名点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等通知学生。具体的报名点以及开课情况请咨询表上所在院系的老师; 3.院系通知学生来学校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申请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领取从“国家平台”导出的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还院系存档。 (三) 学习费用 课程学习费用为21000元,论文指导费用为14000(进入论文阶段再收取),依据见财务处公告。 二、课程学习规定 课程学习阶段任课教师、课程考核、考场规则、成绩管理等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要求执行。 注:学员在某一具体课程学习期间因故缺课超过1/3学时、或无故缺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试,应作重修处理。 三、其他 1.研究生管理处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统一编号,会同学院(系)为相同学科学员委派班主任,组建班集体,开展校史校风、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等始业教育。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研究生院2015年3月31日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如何?答:1.参加学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课程学习并结业;2.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注:链接为2015年的科目,供参考,2015报名已截止。2016年科目以国家和学校公布的通知为准,浙大原则上不接受外语小语种类);3.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资格认定;4.撰写学位论文;5.论文答辩,获得学位; 二、课程学习的流程如何?答:1. 4月-8月,学生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国家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报名;院系初审后,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来校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图像和指纹数据采集。2. 9-12月,课程学习开班,通过审核后的学员参加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2年,上课时间一般由所在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及在职生的时间状况进行安排,一般为双休日等时间。3.全部课程经考试或考核通过后,颁发浙江大学出具的结业证书。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如何认定?答:1. 必须参加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3.符合学校有效时间等规定的审核要求。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有效期为几年?答: 5年,从学校规定的当年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向后五年,如学校规定2015级的学生为9月入学(不按开课时间),有效期到2020年8月。如届时未通过统考,未参加论文申请,课程作废。 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阶段的资格审核有哪些条件?答:1. 已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3年)以上。2. 参加课程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3. 通过全国统一的综合水平考试;4. 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 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论文答辩有什么要求? 答:课程结业获得所申请专业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在申请硕士学位期间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求详见《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年10月修订)》第十二条),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科提出学位论文答辩。 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区别答:1.学位和专业有区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可申请的学位类别一般为学术学位,2015年浙大招生的专业见上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可攻读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含以下类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科普方向;2.入学方式有区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先进行课程学习,然后参加全国统考(一般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课程结业,统考通过后,符合要求再进行学位申请;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一般在6-7月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参加10月份的全国统考,统考分数到达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各院系择优录取,然后进行课程学习,进行学位申请。3、其他: 详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附件下载 1、 2015同等学力报名操作指南1.doc 2、 2015年同等学力招生简章-部分院系.rar
各院系,各导师、研究生: 为适应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按照《关于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经费发放调整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开始,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将由导师自行发放。 鉴于新版计财处酬金发放平台仍在开发当中,为简化导师每月操作流程,同时保障研究生正常科研下的岗助所得,使研究生能安心学业,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经研究生院和计财处的协商与努力,将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资助部分的发放方式调整如下: 1、研究生岗助导师部分的发放,可以集中在5月、11月发放春夏学期、秋冬学期岗位助学金(导师资助部分),标准为学校文件规定的金额,最高额度不得超出7800元(1300元/月*6个月)。 2、导师助研的发放,仍然为每年四次: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最高额度不得超出8000元。 3、自2015年4月起,除上述6个月,其余月份计财处不再受理研究生岗助/助研的酬金发放工作。 4、注意事项: (1)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自2014年9月起,请导师自行操作发放,研究生院从未代发。(不包括扶植基金) (2)201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后导师发放标准的提高及补发的操作,请导师自行操作发完成。 (3)15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自2015年4月起发放,同时补发3月份,导师部分请导师注意硕士和博士的标准差额,适时予以补发。 计财处正在积极开发新版酬金发放平台,届时将更简便、更直观地实现岗助导师部分的自动发放功能。在此之前,研究生管理处将在5月、11月初及时发布通知,敬请各导师关注! 研究生管理处、计财处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