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中国审美哲学专题》上课时间调整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中国审美哲学专题》(任课老师潘立勇,开课号040952301),原秋学季第七周课程停课一次,改到第六周周三(10月17日)下午1-4节补上,上课地点为玉泉校区教3-201,其余时间上课地点不变,请相互转告。研究生培养处2012.9.26
相关研究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中国审美哲学专题》(任课老师潘立勇,开课号040952301),原秋学季第七周课程停课一次,改到第六周周三(10月17日)下午1-4节补上,上课地点为玉泉校区教3-201,其余时间上课地点不变,请相互转告。研究生培养处2012.9.26
有关项目建设负责人: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终期验收现场答辩安排于10月8日进行,各项目终期验收分组及答辩时间段详见附件。请有关项目建设负责人在具体答辩时间开始前15分钟提前到位。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课程网站演示5分钟,项目汇报10分钟,接受提问5分钟。)。如答辩时间有冲突,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联系人:倪加旎;联系电话: 87951396;E-mail:njn@zju.edu.cn 。)。 附件: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终期验收分组及具体答辩时间段安排表 研究生培养处 2012.9.25
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的宣读教育,一直是浙江大学的一项重点工作。值美国科学促进会与中国科协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美科学道德诚信案例研讨会”在中国杭州召开之际,浙江大学于2012年9月22日,在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技馆隆重举行了浙江大学科学道德报告会,暨第六期“求是导师学校”。本期“求是导师学校”,特邀来自中美五所高校科研道德方面的专家聚焦学术诚信,推广全球科学界的学术道德,为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奉献了一场有关科学核心价值及道德责任方面的教育盛宴。本场报告会由杨卫校长主持,我校新增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新生代表二百余人参加。真实与责任:学术道德与规范的真谛什么是科学精神?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教授开门见山地指出,科学精神就是以求真为目的,以守真为原则,“只问是非,不计利害”。将学术的创新性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担当为和平与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是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恪守道德诚信防线,遏制学术不端之毒瘤的内在核心。龚克校长对在座的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提出三个统一的要求:学问与学位的统一、为人与为学的统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并呼吁“学术诚信,求真守真:从我做起,从今做起!”不端行为:科学家的伦理道德问题作为科研道德研究的专家,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科研道德项目主任Michael Kalichman教授指出,科学家的伦理道德问题,正在引起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站在当代科技社会发展这一大背景下,针对国际科学活动中日益频繁出现的种种不端行为,他从中美两个个案出发,对“什么是科学家的不端行为”、“造成科学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以及“研究中的道德和伦理应当如何去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角色与关系:美国的学术团体来自美国范德堡大学医学中心(VUMC)医学与麻醉学系、生物医学伦理与社会中心临床与科研道德部主任、副教授Elizabeth Heitman认为:在知识爆炸的今天,科学已演变成一种社会实践,每位科研工作者都必须依赖他人,共享彼此的研究成果,学术研究团体已经被赋予了更多的重要的社会伦理意义。个体在学术团体中扮演着一种复杂、微妙的角色,存在着合作与竞争、交流与挑战等一系列关系。RCR(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教育项目是对提高科研工作者伦理意识,正确处理学术诚信的良好举措。导师:学术诚信的守护者明尼苏达大学高等教育学教授Melissa S. Anderson则以一连串的调查数据告诉我们,导师对研究生在遵守学术道德方面的引导是不足的。学术诚信是导师和学生共同的责任。研究生导师必须:从思想上、言语上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和培养;建立健全师生共同参与的预防机制;对研究生的科研活动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及时发现、重视并纠正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营造严谨求实、脚踏实地的科学研究氛围。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如何建立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长效机制?欧道明大学心理学教授Philip J. Langlais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在影响科学家研究性行为的多重因素中构建了以个人情感、态度、价值观为核心,以国家和社会环境为外界影响的多元结构关系,提出一套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保障机制。教学相长,尚德育人。浙江大学“求是导师学校”成立于2007年,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六期,一直以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权威性的专家团队、丰富的教学内容,全面关注导师的成长,已越来越成为提高导师素质、优化研究生教育的一个良好平台。
各院(系)研究生科:经过对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库的核对,发现仍有部分学院(系)的研究生课程成绩没有上网公布(截至2012年9月22日上午10:00)。现将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统计库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一),请各院(系)仔细核对本学院(系)所属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如发现仍未递交成绩的,请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要求其于一周内递交课程成绩,并对延迟递交课程成绩情况予以说明。一周内仍无法递交成绩的,请任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申请表》(详见附件二),递交学院(系)审批。另,请通知相关任课老师尽快将进修生成绩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附:研究生课程成绩库查看说明 研究生培养处 2012.9. 24
各位同学: 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已结束(除地科系外),请务必在"选课结果查询"栏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课程是否选中以选课结果为准。如有学生想选地科系的课程,请于下周一上午10:00前直接找地科系研究生科解决。研究生培养处2012.9.21
各位同学:由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昨晚临时发生故障,导致补(退)选课无法正常进行。目前,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已恢复正常,现决定将补(退)选阶段结束时间推迟至9月21日下午1点,下午1点后补(退)选功能将正式关闭,请相互转告。给大家造成不便谨请谅解!研究生培养处2012.9.21
各位研究生、各任课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10月7日放假8天。研究生课程相应调整如下:9月29日(星期六)补10月26日(星期五,校运动会)课。11月5日—11日补10月1日—7日课。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9月19日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2〕14号)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1年保留入学资格2012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委培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6日起至12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20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2月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12月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2.《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3.《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4. 《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各位研究生:经选拔,共有53位同学入选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初级国标舞》选课名单(见附件),请按要求准时参加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培养处2012.9.18
各学院(系):请各学院(系)按所在校区,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2012级秋季研究生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参保学生校对签名表》。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取时间:9月13-14日、17-18日二、领用《证历本》及填写要求:(1)各学院(系)派专人到各校区领取并发放。发放时请学生仔细核对参保《签名表》(姓名、证历本号等)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即视作同意参保。学院(系)将学生签字确认后的名单在规定日期内务必交回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交至市医保管理服务局。(2)《证历本》封面由学生本人填写: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发证日期(填2012年9月)、参保险种(填城居医保)、人员类别(填大学生)、联系地址(需填浙大 **学院(系)**级、专业),贴好本人一寸照片后骑缝贴上防伪标签。 (3)对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各学院(系)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确定是否参保。(4)不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各学院(系)备案后把申请书和相应的《证历本》交到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上交市医保管理服务局,并办理退保手续。(5)原参加过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或其他社会险种(但已停原险种)的学生,本次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不再发放新《证历本》,原《证历本》可继续使用(名单见附件1)。因各种原因造成原《证历本》缺失的,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遗失证明(由各校区医保办盖章)就近到杭州市各区医保管理办公室补办。(6)原已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并仍在待遇期内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见附件2)。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必须先到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到校医保办登记参加大学生医保。(7)2012年符合享受门诊公费医疗的研究生,体检复检合格后在校医院凭学号就诊,待遇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参保学生凭《证历本》上的证历本号(NO*********)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即大学生医保享受的是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三、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地点:玉泉校区(校医保办):门诊楼403室 电话:87952584,87933519西溪校区: 门诊楼205室 电话:88273552紫金港校区:门诊楼 4楼医保办 电话:88206009-822,88206397 浙江大学医保办 二○一二年九月一十二日附件1.《2012级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不发证历本的研究生名单》附件2.《2012级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的研究生名单》
各院系: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2年第二学期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筛选工作。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推选,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博士生推荐到学校评选。博士生或其导师可向有关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请各院系于9月29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等)及有关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7953135,电子文档提交邮箱:huchl@zju.edu.cn。 九游真人网站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附件: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推荐表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于2010年开始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我校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试点阶段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的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浙江大学可推荐25名。现将2012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原则上毕业班学生(系统显示毕业时间为:2013年12月前毕业)不建议申请;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资助者不建议申请。二、申请及评审程序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学院/系提出学术新人奖的推荐意见;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一式三份)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信息表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科审核盖章)5、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须经院/系研究生科校核,校核后请申请人取回)四、时间进度安排1、10月 8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院/系研究生科;2、10月15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将申请材料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文档(附件1-3表格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附件4表格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为文件名提交)请发:xmn@zju.edu.cn。3、10月下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4、10月底 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五、注意事项1、各院/系原则上限推荐候选人1名;若申请人数超出限定推荐人数,应在院/系层面进行评审和公示,并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排序上报。2、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须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盖章。3、申请事宜,敬请咨询:徐老师 葛老师 ; 咨询电话:87951136。 研究生培养处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信息表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4.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院系填写)5.《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细则》
关于做好推选2011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导师: 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暑期“助研”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为:12年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2年暑期博助研津贴,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院系所均可)交所在校区报销大厅处理。 注意:请提醒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务必为“研究生助研津贴”。 3、截至时间:2012年9月29日;从9月10日起开始受理本次助研发放; 4、注意事项(1)助研相关政策仍同原先规定;(2)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操作时间为1个月左右,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3)请不要给本科学号及已终结学生发放助研津贴;5、助研津贴发放有问题的,请联系研工部何俊杰老师, E-mail:hejunjie@zju.edu.cn,电话:87951446研究生管理处计划财务处2012年9月7日